公司解散清算組的組成
來源:解散清算 南昌法律咨詢
時間:2018-08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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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: 1、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組由誰組成?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組的組成有所不同:(1)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;(2)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。2、清算組成員不含股東會導致清算無效嗎?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,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,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,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,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。
1、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組由誰組成?
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組的組成有所不同:
(1)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;
(2)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。
2、清算組成員不含股東會導致清算無效嗎?
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,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,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,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,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。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,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,直接作出決定,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、蓋章。反之,則由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。股東會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,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。單個或者部分小股東只要其代表的表決權合計不到三分之一,即使其不同意解散公司,公司也可以進行解散。
公司決定解散后應當成立清算組,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。公司清算結束后,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,報股東會、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,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,申請注銷公司登記,公告公司終止。
3、清算組成員可以更換嗎?
法院指定的清算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、股東的申請,或者依職權更換清算組成員:
(1)有違反
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行為;
(2)喪失執業能力或者民事行為能力;
(3)有嚴重損害公司或者債權人利益的行為。